在线访谈
访谈主题: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优化服务促发展 访谈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30 - 2021年04月29日 10:55 访谈嘉宾:白山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马仲毅 , 白山市税务局所... 访谈描述: 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之际,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优化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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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04-21 09:3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优化服务促发展”在线访谈活动,我是主持人艳艳。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马仲毅、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刘弘彦、所得税科科长李炳艳、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董慧丽,围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优化服务促发展”,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各位。

    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04-21 09:31)

      各位市民朋友、网友们,大家好!很荣幸参加今天的访谈活动。值此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这次访谈,围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服务促发展主题与广大网友们在线交流,现场解答网友提问,以便有针对地加强和完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希望继续得到广大市民、网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主持人(04-21 09:31)

      为更好的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服务促发展,能否请您简单总结下市税务部门去年都做了哪些工作?

    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04-21 09:32)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白山市税务局和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患难与共、携手同行,以“四个聚焦”打造办税新格局:一是聚焦服务升级,“非接触”式办税惠民生。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通过全面拓展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容缺办理服务等形式,推行“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错峰办”;二是聚焦部门协作,业务联办惠民生。通过与市场监督部门实现跨部门业务联办,推行市场主体“E窗通”服务,实现“五个一”,即“一窗、一网、一表、一次申报、最多跑一次”,疫情期间解决办税“燃眉之急”。三是聚焦信用拓展,银税互动惠民生。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税务部门不断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纳税信用等级应用由原来A级企业拓展至B级和M级企业,让更多企业享受税收信用的红利。四是聚焦减税降费,精准落实惠民生。为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让税收服务举措更加实实在在,市税务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税企座谈会、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实行“一对一”精准对接,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普惠性优惠政策和行业性优惠政策落实宣传辅导,切实做到“企业有需求,税务有回应”。

    主持人(04-21 09:33)

      据我们了解,“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多年来精心打造的一个服务品牌,能否请您介绍下今年税务部门“春风行动”有什么特点?

    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04-21 09:34)

      今年“春风行动”的主题是“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与往年相比,有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紧密结合了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的“春风行动”主题突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就是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  二是紧密结合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模范机关。就是把今年的“春风行动”作为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税务机关的重要途径来落实。  三是紧密结合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把“春风行动”作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内容来落实。  四是紧密结合了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就是把市委、市政府就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重点任务,融入“春风行动”的具体措施之中,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

    主持人(04-21 09:36)

      刚才,听您介绍今年“春风行动”增加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能否介绍一下今年税务部门“春风行动”推出了哪些服务新举措,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哪些实事?

    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04-21 09:37)

      今年的“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执法维权显温度、规范执法提质效、信息互通减资料、部门协作促联办、国际合作求共赢、诚信纳税予激励等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办税举措,涵盖税政、执法、征管、服务等税收工作各方面。在此基础上,市税务局结合地区特点,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定细化30类77项服务内容,涉及130条具体落实举措,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推进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主持人(04-21 09:38)

      通过刚才的介绍,相信广大网友对税务部门今年推出的服务新举措充满了期待。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问题。

    主持人(04-21 09:39)

      有网友提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规定减按2%征收的,现在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白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刘弘彦(04-21 09:40)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所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主持人(04-21 09:41)

      有网友提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已在白山市办理小规模纳税人登记。由于我是全国接单跑业务,需要在不同地方(包括湖北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缴税。请问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申请代开发票和缴税有什么影响吗?

    白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刘弘彦(04-21 09:42)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9年第45号修正)第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按照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该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您提供原适用3%征收率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需要代开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并按照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该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增值税。

    主持人(04-21 09:44)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对我公司适用吗?

    白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刘弘彦(04-21 09:4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主持人(04-21 09:46)

      有网友提问:我看到媒体上宣传,新办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想问一下电子专票的使用会对于我有什么影响?

    白山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刘弘彦(04-21 09:46)

      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六是社会效益更显著。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主持人(04-21 09:47)

      有网友提问:对于小微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有没有什么最新的优惠政策?

    白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 李炳艳(04-21 09:4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既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该文件还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做了减免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的执行期为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主持人(04-21 09:48)

      有网友提问:2021年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白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 李炳艳(04-21 09:4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文件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04-21 09:49)

      有网友提问:哪些群体不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白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 李炳艳(04-21 09:49)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主持人(04-21 09:50)

      有网友提问:我购买了一辆电动小汽车,我想问一下,在车船税上有什么优惠吗?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副科长 董慧丽(04-21 09: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根据《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第二条规定,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所以你购买的电动小汽车不需要缴纳车船税。

    主持人(04-21 09:50)

      有网友提问:我买了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契税怎么交?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副科长 董慧丽(04-21 09:5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所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你是买的第几套房,面积是多少来按不同税率缴纳契税。

    主持人(04-21 09:51)

      有网友提问:我有一套房子,原来是在我名下,我现在想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加上妻子的名字,我咨询一下,需要缴纳契税吗?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副科长 董慧丽(04-21 09:5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者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主持人(04-21 09:52)

      有网友提问: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下有一套房子,我想转回我自己本人的名下,我想问一下,契税怎么交?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副科长 董慧丽(04-21 09:5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主持人(04-21 09:53)

      有网友提问:我有一套房子要卖,我想咨询一下要怎样缴税?

    白山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副科长 董慧丽(04-21 09:5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第二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现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了,但是税收政策没有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2008】37号)规定,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根据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04-21 09:53)

      谢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此结束。对于今天现场未来得及回答的提问,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白山市税务局副调研员 马仲毅(04-21 09:53)

      谢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我们税务部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继续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携手攻坚,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让纳税人缴费人一年四季如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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