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税收新政 解析涉税热点 回应民生关切 打造纳服知音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吉林省税务局“高效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访谈直播间,我是主持人柳红玉。今天,我们也特意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林桐羽,欢迎她。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请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主体是谁呢?
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请问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请问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您能介绍一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在父母之间应该如何分配呢?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请问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的。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也就是说,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请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扣除吗?
可以的。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请问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请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请您再给介绍一下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国务院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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