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5118017,传真:0433-5118199,邮编:133000,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局子街771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工作实际,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税费政策、纳税服务等相关信息,依托延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不断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全年通过延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51条。

(二)在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均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答复。

(三)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各部门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后续动态调整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优化、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信息。

(五)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管理,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全面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从而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1

行政强制

3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不断优化。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方式过于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认真梳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保障信息公开完整性。二是丰富政策宣传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配套相关政策图解,对重大税费政策运用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线上开展专题培训,线下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