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宁江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639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079023,传真:0438-50790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抓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信息公示环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精细化程度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

一方面强化制度落实,构建完善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以《条例》为指导,严格执行省、市税务局及地方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使命感。聚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限,推进政策法规、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等纳税人关切事项的主动公开,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注重成效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及纳税服务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等加大宣传力度,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的同时,持续强化税务形象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肃规范知悉范围,并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细化岗位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内容,将公开事项分类细化,做到条分缕析,索引清晰,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并公布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畅通情况反映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加强梳理,细化分类,提升详实度和精细度。

下一步,宁江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内容审查。认真清理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到位。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以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前提。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置能力。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抓好网站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