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原则,大力推进税务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全方位高质量主动公开。聚焦已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依托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磐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对税收行政处罚、委托代征协议、定期定额税款核定等税收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并对基层税收管理领域公开标准目录、权责清单等事项进行了更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公告栏张贴公告等方式,线下发布涉税涉费公开信息,设立政策文件取阅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多途径、全覆盖。

  (二)统筹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处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涉税涉费问题,回应公众需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推进信息公开平台高标准使用。细化部门职责,健全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积极参与税务系统和地方新媒体建设,全年在各个平台发布信息累计12条。广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商联动”等系列行动,通过线上咨询、入户走访、税企座谈等方式,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税费减免政策,更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加强全链条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做到及时、全面、高效。进一步强化审核工作,把好内容关、保密关,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流程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实施常态化监督整改。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定期全面自查、深入分析、限期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强、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与本地实际结合地还不够紧密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有:一是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形成上下联通、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相关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二是增强实效,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围绕税收年度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质量的把关,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