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2023年部分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舒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舒兰市舒兰大街4691号,邮编:132600,电话:0432-650370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和上级相关要求,主要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二是依托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三是依托热线电话、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突出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行公开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转办、会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公开事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管理到位。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通过落实保密审查痕迹化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转单据形成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转单据形成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认真梳理自查各类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情况。当前和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加强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交流,高质量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开展《条例》和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建立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互通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