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2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575号,邮政编码:130011,电话:0431-80580229,传真:0431-805800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绿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依托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做好网站区局信息公开栏目优化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聚焦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税收执法服务等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及流程,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绿园区税务局的信息发布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相关流程制度规定,所有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员审查以及经过信息员、科室分管领导、我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上网,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障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绿园区税务局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公众的参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不断拓宽参与渠道。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