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5118017,传真:0433-5118199,邮编:133000,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局子街771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围绕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系列政策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内容。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充分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流程进行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制度体系,做好目录指南,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局、州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通过延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主动公布纳税人举报投诉电话,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过于单一。

需改进的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的日常学习当中,定期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信息更新速度要快,内容要丰富,及时准确推送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