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团结路1555号,邮编:134100,电话:0435-5113222,传真:0435-51132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通化县税务局严格按照通化市税务局以及通化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通化市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通政公组〔2021〕5号),明确工作责任,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我局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办事原则,把人员调整、政策文件等及时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通化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及地方政府网站上更新、发布信息,使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工作达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局、市局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督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事项不上网,确保公开工作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宣传不够深入;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主动性不高;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对此,我局将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时做好各项税收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