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始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围绕税收职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税务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推进主动公开。依托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行政执法公式平台,对税收行政处罚、委托代征协议、定期定额税款核定等税收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同时以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公告栏张贴公告等方式,线下发布涉税公开信息,并设立政策文件取阅区,方便群众查阅获取,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多途径、广覆盖。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涉税涉费问题,回应公众需求。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通过线上咨询、入户走访、税企座谈等多样化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政策;积极参与税务系统和地方新媒体建设,全年在各个平台发布信息累计21条。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方便纳税人获取。广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事春风行动”“服务企业周”等系列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五)完善监督保障。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少,与公众的互动方式、途径还有带进一步拓展。二是多为转发上级政策和解读文件,与本地实际结合地还不够密切。

采取的改进情措施有: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围绕税收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全面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回应群众诉求,让更多群众了解税收、积极参与。二是完善互动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及时解决纳税人在政策应用和办税缴费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惠及广大纳税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