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2020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地址:吉林省桦甸市桦甸大街389号,邮编132400(联系电话:0432-65150709),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桦甸市税务局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牢牢把握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大服务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进行具体明确,对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提升政府公开质量。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575条,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样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严谨准确。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和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在局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点内有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表格、资料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实处,提升政务公开时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作为考评指标纳入组织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4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4

256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50

6

行政强制

2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它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桦甸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政务新媒体的使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公众参与和回应社会关切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人员专业素质,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桦甸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