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col/col29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绿园区税务局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工作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发挥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营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绿园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不应公开的一律严格保密。

二是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注重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的协调联动机制,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提高信息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覆盖面,使各项公开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是提升能力,真抓实干,务实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完成长春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录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绿园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绿园区税务局共受理并及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在依托省、市税务局平台做好公开及宣传,坚持将主动公开融入日常宣传辅导,在门户网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以办税服务厅、税务所为依托做好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宣传辅导,以税收宣传增强政务公开辐射面和影响力,提升税收管理服务透明度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0

1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3450

行政强制

2

+3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1

2,86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理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区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自受理、登记、审查、审核、发布、归档等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