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639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079023,传真:0438-5079020)。

一、工作概述

2018年7月20日,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江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接原宁江区国家税务局、原宁江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同时,新的门户网站上线,原宁江区国家税务局网站、原宁江区地方税务局网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下线。成立以来,宁江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18年以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改革叠加,宁江区税务局通过省市局门户网站、报纸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编制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设置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14个一级目录和主要职能、税务要闻、政策文件、办税指南等33个二级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要素,多维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宁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原宁江区国家税务局、原宁江区地方税务局、宁江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原宁江区国家税务局、原宁江区地方税务局、宁江区税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宁江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面对2019年各项税收改革叠加的情况,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