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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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磐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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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在磐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征管服务、政策法规、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不涉密事项的公开透明,强化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税务局新机构成立后,我局第一时间建设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责任机制,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了保密教育,确保公开事项准确及时。

二是落实日常政务公开。整合资源,集成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吉林省税务局等上级门户网站和纳税服务办税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常规渠道,公布有关涉税文件、资料和书籍,将有关依法行政、税收征收等信息进行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及时公开,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持续拓展新渠道,结合“互联网+税收”,创建微信服务群等平台,拓宽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三是提示办税透明度。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欠税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度,更多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向纳税人传达与其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助力纳税人更好理解、应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6条,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5条;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取阅点、公示栏公开信息15条;通过磐石纳税服务微信群公开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磐石市税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磐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足,公开信息的渠道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有时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将上级分配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软硬件保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