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296/index.html)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575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5783277,传真:0431-85783222)。

一、工作概述

2018年7月20日,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接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绿园税务工作实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健全组织领导。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推进办税服务开展情况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纳税事宜。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公开纳税服务事项统一办理标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推进机构改革信息公开。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任务中,我局运用实体办税厅宣传、新媒体推送、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纳税人学堂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大力宣讲机构改革新政策,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度;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访谈、深入走访等形式密切跟踪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舆情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根据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新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责等基本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畅通各类公开渠道,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政策、税务行政权力清单、税收征管举措、税收服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其他涉税信息等。主动公开渠道主要包括是吉林省税务门户网站网址、办税服务厅、微信群、QQ群、纳税人学堂等。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下同)476条,主要通过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公开。

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主要通过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条。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公开。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以及合并后的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没有重大舆情发生。

(三)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均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不存在公开提案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均未收到来自有关企业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原长春市绿园区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绿园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均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诉讼问题。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区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自受理、登记、审查、审核、发布、归档等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