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多渠道宣传税费政策,全年举办纳税人学堂17次,累计线上为4000余户纳税人推送政策提示,线下为2003户纳税人免费邮寄政策,设置征纳互动运营中心开展线上人工互动100余次,接听咨询电话10000余次。二是常态化开展税收宣传,使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务工作动态,2024年累计刊登新闻稿件32篇,其中,中国税务报1篇,省级及以上媒体19篇,地方级媒体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并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旨在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对外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严把政治关、舆情关、保密关、隐私关,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的负面舆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线上”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税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告及通知等政府信息,目前各项平台运行平稳,公开渠道畅通。“线下”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和楼宇电子屏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跟踪督导,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税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将积极谋划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与各类新媒体渠道的沟通交流,力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围绕社会关切,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动漫、视频、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税费政策讲好税务故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