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鑫荣街25号,邮编:133200,电话:0433-5026099,传真:0433-5026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依托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和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开展信息录入,对各主题栏目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根据《延边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公开事项一级3项,二级16项,并上传至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三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通过网站、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纳税服务QQ群、大厅LED大屏幕、“税务专递”等多种途径,第一时间宣传解读税收政策,全年累计邮寄政策4598户次。为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走访企业、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助力复工复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汪清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的上报、公开符合《条例》规定,严格把好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全年累计宣传辐射纳税人209920户次,咨询辅导542户次。继续推广电子税务局,不断升级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高效推进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完善涉税舆情管理机制和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将《条例》纳入学习范围,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促各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22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0

64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328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汪清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做好各项税收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税收政策、税务动态等,以增进公众对税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是增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