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和龙市人民南大街22号,邮编:133500,联系电话:0433-5040110,传真:0433-50401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主动公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通过政府网站、短信平台、税企微信群、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月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知晓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程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二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落实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救济进行公开。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办税事宜,促进征纳合作。

三是加强税务工作动态公开。大力通过各级媒体和网站等平台及时宣传展示和龙税务工作动态,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带来的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积极营造和谐的征纳氛围。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共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28篇;在州级媒体发表71篇;在市级媒体发表165篇;在省、州局内网、外网、微信公众号共发表170余篇,宣传效果持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培训,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答复路径。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在规定期限内,依规妥善处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38条,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一级事项3个,二级事项16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全面开展自查自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深入对照检查,发布内容文本格式不规范、关键词信息模糊及时修正。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审查,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合规,规范发布管理,提高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机制。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协调、具体落实责任,依法公开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保证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人员素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使具体经办人员熟知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加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和龙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