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珲春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珲春市税务局联系方式:电话:0433-5095806; 传真:0433-5095800;电子信箱:hunchunshishuiwuju@163.com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渤海东大街1589号。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的主动公开

2020年6月,我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成立珲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并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内容,并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根据相关要求,在2020年11月底前,我局根据上级局统一编制目录清单,已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其中一级目录3项,二级目录16项已全部主动公开。

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等一系列文件下发后,珲春市税务局立即组织税政、纳服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引等文件进行深入学习讨论,第一时间利用税企微信群、QQ群发送给纳税人进行全面宣传,扩大政策宣传面和宣传效应。一线税务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确保问题解答不间断。

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完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定期查看依申请事项,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网站建设,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对减税降费的宣传力度,拓宽与公众的交流渠道。疫情以来推行各项非接触式办税,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积极倡导纳税人采取网络办税、电话办税、自助办税设备办税等非接触办税。全年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8条,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3篇。

(四)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按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方案,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权利配置信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等几大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对我局已公开事项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公开格式,统一文本格式和字体字号。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我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成立珲春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相关资料摆放在办税大厅并已将相关人员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我局已将政务公开纳入本系统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5

86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0

35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2020年,珲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

下一步,珲春市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疫情期间,面对2021年各项税收改革持续深入的情况,继续加强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按照政务公开发布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推进税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公共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的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