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珲春市渤海东大街1589号,邮编:133300,电话:0433-5095806,传真:0433-5095800)。

一、工作概述

2018年7月20日,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珲春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接原珲春市国家税务局、原珲春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成立以来,珲春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18年以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改革叠加,通过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针对个税改革,围绕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及扣缴系统操作两个热点问题,采取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召开“问需求,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情况。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本单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我们现在的工作水平与上级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忙于事务缺乏工作创新的主动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绩效考评及激励方式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有计划、有步骤。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在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重点在深化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公开听证制度等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运行程序。三是建立健全有效执行的落实机制,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建立有效执行的落实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还将注重建立有效执行的落实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