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和敦化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北环城路311号,邮编:133700,电话:0433-5125789,传真:0433-512502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视频直播、线下宣传等方式持续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开展税收宣传20余次,推动税费优惠政策惠及全市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诉求和新需要,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细化税收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发布流程,定期进行审核评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屏、公告栏、资料架等设备,向纳税人缴费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办税须知、操作指南等内容。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作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审查,全力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及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能力相对薄弱;二是政务公开质量相对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更加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专业水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