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和敦化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北环城路311号,邮编:133700,电话:0433-5125789,传真:0433-51250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开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信息,打牢公开基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4条;通过敦化新闻网发布政务信息31条;通过12345回应群众关切税费问题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促进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查看是否存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国务院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税收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为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序、高效,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畅通信息审核和发布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和敦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对于满足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为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公开机制,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获得感;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加深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