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5091220,传真:0433-5091100,邮编:133315,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近海街2号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单位有关部署安排,紧紧围绕税收重点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恪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税诉求,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部门机构设置、行政职权、政策文件、意见反馈渠道等内容。2022年,共通过国家级主流媒体发布报道信息19条,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规范管理信息发布流程,努力提升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局、州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着重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规范栏目设置,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掌握所需信息,不断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持续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局、州局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编辑和发布,定期自检自查做好整改提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吸纳多方意见建议,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稳定且日趋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内容深度、信息获取便捷性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吃透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要求,依法依规拓展公开渠道。二是充实信息内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信息需求,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适当提高信息发布频率,细化信息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推进公共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精准度,做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