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结合第32个税收宣传月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围绕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通过短视频、图解、动漫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文件执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台账,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严格审核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2023年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公开归口管理,依托信息发布审查流程,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保证了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各平台政务公开作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持续优化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推进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平台。2023年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552条,其中:外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7条,内网网站发布信息81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制定《2023年延边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聚焦减税降费政策等重点事项,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网站自查等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同时,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方式的创新性和多样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采取创新方式开展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市、区)局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