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6/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2577号,邮编:133000,电话:0433-5116030,传真:0433-51160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文件执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受理和答复。建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的全过程流转、全流程跟进”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核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2022年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保密审查,依照规定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涉税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内容进行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多渠道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推进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平台。利用直播平台在线宣传各项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自制的动漫解税视频。2022年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共发布信息2384条,其中:外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1条,内网网站发布信息12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2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公开考核,细化绩效考评指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按年度考评。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本级及县(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进展顺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加强。二是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三是信息保密审查还需进一步严格。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理顺工作关系,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于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擅自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市、区)局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