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4/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37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 5020757,传真:0436- 5020756)。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省局、市局、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不断健全组织领导,区局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明确梳理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局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科室协调抓的良好局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深刻认识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区局将做到统筹分工、全面掌握,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类清单动态调整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会议公开等制度,突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
(四)平台建设。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相关政策解读,讲座、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在办税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宣传资料、涉税信息,及时公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切实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渐完善献言献策、公众监督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政策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三是公开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更新改进。下一步,主要从以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培训质效,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推动构建公开、透明、便利的税务服务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