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以及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4/index.html  )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城市胜利西路227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5020667)。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税收宣传阵地。以“融媒体建设”为抓手,以税费政策精准落地助力企业发展为主线,紧贴税务工作热点、难点,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传播税收正能量。累计在省局网站发布新闻16篇(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稿件58篇(次),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组织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 《吉林省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宣传手册》等文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属区域、设置了税收宣传手册取阅栏,供纳税人缴费人取阅,为企业持续发展增添“税动力!

三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践行“枫桥”经验,打造新“枫”景。区局坚持“矛盾不上交,争议不出厅、服务不缺位”服务理念,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配备咨询调解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宣传、解决诉求、调解矛盾、风险提醒等服务。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告栏、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咨询服务热线作用,全年接听电话热线5000余次,解答政策咨询9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指派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并根据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提质增效。

(四)平台建设

区局全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工作。“税小梅”专家服务团全天候实时在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答疑和远程帮办,积极畅通纳税人反馈渠道,搭建“匿名意见征集及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建立台账,开启疑难问题受理新模式,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电子税务局办税方式更加便捷,足不出户帮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政策+服务”双轮驱动,确保税惠红利持续释放,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护航。

(五)监督保障

区局不断畅通监督渠道,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和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同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少迎难而上的勇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遇到困难时,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人员素质能力需提升。二是工作效率方面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全面,时间要及时,并且公开内容要严谨。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学习。加强学习深钻细研的劲头,利用业余时间查阅相关书籍,要有“挤”和“钻”的动力,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改立行。

二是不断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布署,同考核。埋头苦干,积极寻求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相关信息,将此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