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扶余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扶余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扶余市和兴街2800号,邮编:131200,电话:0438-5113611,传真:0438-5113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扶余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局、市局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高质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税务部门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扶余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单位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扶余市税务局充分运用市局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税费政策动态,推送税费政策相关辅导。同时,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全面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强化岗位职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扶余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切,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加强税费政策公开、宣传和解读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场所、政府信息网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税费政策法规。二是紧跟新媒体发展潮流,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紧抓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力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