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扶余市和兴街2800号,邮编:131200,电话:0438-5113611,传真:0438-5113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修改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栏目内容,通过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日常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税务信息,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加大群众普遍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税费政策动态,推送税费政策相关辅导。同时,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细化指标考核任务。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和监督电话,设置监督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创新性不足,社会反应和关注度不高,岗位人员业务不精不熟等问题。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现有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涉税业务的难点,不断创新深化公开内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全面、便捷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税企互动。探索推进税收宣传、政策解读新途径,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政策解读,全方位宣传落实惠民利企的减税降费政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岗位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岗位人员专业素养,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扶余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