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以及宁江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639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079023,传真:0438-50790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提升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及精细化程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省、市税务局及地方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力度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的同时,持续提升公开的主动性。

(二)依申请公开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行,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全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健全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将公开事项分类细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提高税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并公布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畅通情况反映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加强梳理,细化分类,提升详实度和精细度。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内容审查。认真清理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抓好网站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宁江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