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组成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省扶余市扶余大街87号,邮编131200,电话:0438—51136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扩展公开渠道。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宣传栏、展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二是强化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加强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根据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充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对税收政策等内容进行公开推送和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分工,严抓落实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还有需要提升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不够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借鉴税务系统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关注度高的信息纳入2025年的信息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更好的服务。二是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以依申请公开倒逼主动公开,结合往年工作,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经评估后可以公开的要主动公开,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