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度报告有凝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省扶余市扶余大街87号,邮编131200,电话:0438—51136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局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科室协调抓的良好局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步骤及处理程序,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工作信息,对不予公开文件说明不予公开的原因。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充分依托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对税收政策等内容进行公开推送和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省局和市局要求,积极搭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需进一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切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