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扶余大街87号,邮编:131200,电话:0438-51136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3类16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了明确,应公开、尽公开,对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除书面申请外,不断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网络平台,公布依申请公开联系地址、方式等,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凡公开信息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按照规定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维护工作。根据《目录》要求,建好网页各公开板块,并做好定期更新工作。此外,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依托公共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纳税人线上学堂、税企微信QQ群、征纳互动平台等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

结合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严格督促考核指标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