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以及松原石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122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118699,传真:0438-5118699)。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事项管理,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明确职责划分,压紧压实平台维护职责。广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依法有序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认真履行“谁管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强化信息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对于一些复杂内容,缺少更加详细的解析。
针对以上问题和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安排,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将着重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准确。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更加便于社会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