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以及松原石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122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118699,传真:0438-5118699)。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基础,紧紧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重点领域,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组织各部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栏目定期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补短板、强弱项,对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证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主阵地作用,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及时发布最新涉税费事项,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导向作用,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仍需加强;二是信息数量还需要增加。

针对以上问题和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安排,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将着重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继续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