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以及松原石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122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118699,传真:0438-5118699)。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导税咨询台、导税员,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力求公开信息数据及时全面、真实可靠。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对应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全力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部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公开栏目定期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证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符合要求;积极利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通知公告,对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重大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相关政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内容的学习,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数量还需要增加。

针对以上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安排,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将着重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间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对外发布公开信息,对不及时响应的科室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加强思想建设,将上级明确公开事项一律公开,科学分类,及时增减,尽最大努力为公众提供信息便利。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指导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充分了解查阅政府信息的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