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以及松原石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5/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122号,邮编:138000,电话:0438-5118699,传真:0438-5118699)。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
(一)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审核和发布,力求公开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公开及时全面,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对提交的公开申请要求认真核对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流程对理由合理、材料充分、类型适当的信息进行已申请公开,保障了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1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并对栏目内公开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积极利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通知公告,对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重大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
(五)监督保障
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旧存在一定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内容还不够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安排,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继续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化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积极履行对社会公众的公开义务;四是严格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