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白山市税务局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col/col15055/index.html?vc_xxgkarea=11220623MB18727598)。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39-5111818;邮编:1344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民主街40号)。

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建设。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让公开化作自觉,使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及时对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信息内容进行更新,依靠省市局的门户网站,妥善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保证法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且更新及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途径,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以及办理工作,使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始终保持畅通,从而及时精准地回应群众的需求。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原则,强化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核,严格控制答复期限,以保证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答复申请人。每日留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推送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相关申请。2024年,我局收到了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定,坚决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强化对公开信息在政治、涉密以及舆情方面的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宽并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专栏的主要阵地功能。同时,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与服务提供便利,确保群众全面知晓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出调整,部署推进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积极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纳税人座谈会、企业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对于涉税涉费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12366和长白县县长公开电话等平台所推送的涉税涉费诉求积极作出回应,保障政务公开依法依规、高效高质量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提升,长白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二是信息公开与对应业务相结合力度不足。

2025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辅导,优化人员配置。我局将优化岗位人员配置,进行专门化辅导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路。探索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相融合,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新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