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3/index.html)。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电话:0439-7269108,传真:0439-7269109,邮编:1352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靖宇镇滨江街1999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精准聚焦。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确保落实,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能对外公开的坚决对外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省市局内外网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6条,我局在各媒体发新闻信息80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精细运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条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公开有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拓展矩阵。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关于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方面新的政策出台,我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靖宇、靖宇融媒等平台向社会发布,让广大群众知晓。二是依托LED电子屏幕及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我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公开专栏和LED电子屏幕,及时将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规定及办事指南予以公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新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一目了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事。三是通过印发办事手册、指南、群众知情单、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内外协同。一是全面学习贯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内容,强化相关股室岗位职责,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详梳细理,确保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四是及时对外公布公开电话、公共邮箱,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利用大屏幕、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加大了人员的投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加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信息动态,平衡好政策解读专业性和通俗性,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