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靖宇镇滨江街1999号,邮编:135200,电话:0439-7269108,传真:0439-72691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属于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特别是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已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按流程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1年,靖宇县税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妥善公开有关信息。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关于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方面新的政策出台,我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靖宇、靖宇广播电台等平台向社会发布,让广大群众知晓。二是依托LED电子屏幕及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我局在办税服务大厅最显眼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和LED电子屏幕,及时将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规定及办事指南予以公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社会保险新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一目了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事。三是通过印发办事手册、指南、群众知情单、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强化监督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公示信息日常更新和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执法信息项目。同时,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严格责任追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靖宇县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加以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未存在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以及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靖宇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