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3/index.html)。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39-5119107;邮编:1345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小南街140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省局、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抚松县税务局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本年行政许可公开14项,行政处罚3项。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抚松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发挥好吉林省税务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新闻动态、税收政策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抓好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税企微信、税企QQ群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税收新政,确保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抚松县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健全和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对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将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税费法规等事项及时在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抚松县政府网站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辐射面。及时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以及欠税信息,做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五)严格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抚松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2024年未发生涉密事件。同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公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进行更新,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针对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