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6217/index.html)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浑江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439-5110512,邮编:1343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802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浑江区税务局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一齐抓、同落实,营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信息准确。2024年区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内容,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税收管理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告栏、LED电子信息屏、公开电话、导税台等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确保落实,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能对外公开的坚决对外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知晓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2024年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精准。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严守发布流程,妥善公开有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稳固。区局积极主动更新税收政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多角度更新公开目录,包括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二是强化公开质量。公开数据经拟稿人拟稿后,办公室进行严格审核,最终校验后进行公开,多重审核,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增加公开载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大厅LED屏幕以及印发办事手册、指南、群众知情单、入户宣传、制作宣传视频、联合邮局制作印刷税法宣传专刊等方式,及时将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规定及办事指南予以公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确保干部知晓公开范围。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通过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等筑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强化机制建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健全公示信息日常更新和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完整、准确公开执法信息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全过程操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合法、高效,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年度关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浑江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