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6217/index.html)。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439-5110720;邮编:134300;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986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健全体制机制、抓实问题整改、强化业务提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抓牢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沟通协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注重工作培训。通过层层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干部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支部率先学,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引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向和定位,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公开工作主要内容涵盖了政策落实、征管改革、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等多个方面。二是做好网络宣讲。通过线上形式积极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宪法有效结合起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实走深。三是增强税企交流。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专人对信访事项、网络舆情进行管理监督,及时搜集和办理群众诉求,设置专人查看、整理外网局长信箱栏目,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涉税疑难,通过qq群、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让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之、应享尽享。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局内相关内设机构拟稿,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通过纳税服务中心在对应门户网站公开,重大信息或敏感信息除履行上述公开程序外,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积极主动更新税收政策,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提高热点回应时效性。

  (五)从严监督问效着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实地走访企业问计问需问询纳税人缴费人,从严从实抓好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和行为聘请15企业代表担任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体验纳税服务流程,针对税务干部日常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管理,干部数字人事紧密挂钩,同时结合保密工作各项要求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未出现任何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始终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为政务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还没有完全达到标准和要求针对此类问题,区局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思想认识和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夯实了工作基础,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些事项未能及时公开,改进举措为要充分运用好督察督办,对本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开展专项督查,有效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本机关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