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集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集安市莲东街397号,邮编:134200,电话:0435-5075565,传真:0435-5075567)。
一、工作概述
2018年7月20日,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集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集安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接原集安市国家税务局、原集安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同时,新的门户网站上线,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下线。成立以来,集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18年以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改革叠加,集安市税务局多角度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针对个税改革,采取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共发放1万份宣传资料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集安市局全力畅通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各类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切实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集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稳妥做好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全年, 集安市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集安市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集安市局未收到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集安市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吉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在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效率和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升。离上级局和广大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以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集安市局将在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完成的更好。
国家税务总局集安市税务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