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团结路1555号,邮编:134100,电话:0435-51132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化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督促检查,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一是及时更新信息。通过通化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重点信息。二是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围绕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社会志愿服务等工作内容撰写宣传稿件,全年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42篇。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税务大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通化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化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确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等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落实好上级有关要求。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维护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通化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强化平台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使纳税人缴费人能及时了解信息,真正做到服务为民,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好事、办实事。

  (五)监督保障。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履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把好内容的政治关、涉密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同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提升作风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等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通化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发布后,要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准确。二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工作合力。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等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促进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推动工作开展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通化县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