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2/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4655号,邮编:134000,电话:0435-50123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群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48条。各县(市、区)税务局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网站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答复情况。2022年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予公开答复数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件。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成立市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做好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要求,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按照规定流程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规合法、公开及时、途径形式正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政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共36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继续纳入考评指标中,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二是定期或不定期抽查5类对外公开电话,确保对外公开电话能打通、问题有人答、诉求有人办,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问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通化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能力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程和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制度,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减少错敏字的发生。三是加强日常抽查巡检,对各县(区)税务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数据,不含各县(市)、区税务局数据。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