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通化高新区税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2/index.html)。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4655号,邮编:134000,电话:0435-5186668,传真:0435-51866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和高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以党建为统领,以税收为中心,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手段和方法,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高新区局主动完成对吉林省政务公开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全力推进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法依规对相关税务信息开展公告。通过在人民网、新华网、新华财经、中国吉林网等新媒体和通化日报、通化广播电台上发布区局信息,共发布相关报道14篇,展现高新税务在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良好形象。组织进行了《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的集中学习,并利用LED显示屏进行了滚动播放。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属区域、设置了税收宣传手册取阅栏,通过税务局内外网站、公告栏、LED显示屏、宣传单、税收宣传月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办公室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的支撑下,高新区局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严格规范保密审查,严格按照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在注重真实性、时效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不出现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高新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仍然有待提高,信息发布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
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细化信息公开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全体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