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辽县税务局全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统一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县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选派专人进行信息公开及日常维护工作。明确职责,主动公开及时有效,依申请公开快速受理,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做到及时。针对应该主动公开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公开,依托执法公示平台、对外网站及东辽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信息维护,确保主动公开的项目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做到规范。为了提升对外公开内容的精度和准度,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安排专人负责县局对外公开工作,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及时受理,快速回应,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把握好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办理,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在对外信息公开发布的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注重对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正确使用对外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执法公示平台做好日常执法信息的公开发布,运用好政府网站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将绩效考核与平台建设挂钩,保障平台建设的进程不慢、力度不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职能科室按照对口工作对口抓落实,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违规有责任追究的良好氛围。县局形成了及时宣传、定期培训、严格考核、客观评估的良好内部管理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后期总结,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在全年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依然存在较为薄弱的点。一是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不到位,更多站在税务局的角度去解决处理问题,而忽略了与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二是缺乏主观能动性。大多是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去做事,不够积极、不够主动。下一步东辽县税务局将树立整体观念,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做好明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2024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