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东辽县税务局全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处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统一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辽源市东辽县东交大街33号,邮编:136200,电话:0437-5213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选派专人进行信息公开及日常维护工作。明确职责,主动公开及时有效,依申请公开快速受理,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做到规范。为了提升对外公开内容的精度和准度,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安排专人负责县局对外公开工作,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及时受理,快速回应,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把握好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办理,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做到及时。针对应该主动公开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公开,依托执法公示平台、对外网站及东辽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信息维护,确保主动公开的项目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对外信息公开发布的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注重对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正确使用对外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执法公示平台做好日常执法信息的公开发布,运用好政府网站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将绩效考核与平台建设挂钩,保障平台建设的进程不慢、力度不减。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职能科室按照对口工作对口抓落实,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违规有责任追究的良好氛围。县局形成了及时宣传、定期培训、严格考核、客观评估的良好内部管理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东辽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仍然有可以提升的工作。一是对县域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宣传还不够全面,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取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创新性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对上级部门的依赖性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