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2024年部分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1/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丰县西城区广场路2211号,邮编:136300,电话:0437-521501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丰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和上级相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一年以来,东丰县税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税收征管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税收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和宣传,第一时间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东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查、负责监督、检查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运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示范单位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网上信息发布;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负责督导纳税服务工作;党委纪检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对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和实行责任追究。

(二)围绕社会关切,持续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东丰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优化、延续、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台账管理、过程审核、办理答复以及整理归档等流程;进一步擦亮县局“春风雨露”服务品牌,准确公开办事服务清单和指南;充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

(三)严格制度落实,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完善审批发布流程,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原则,分级分类审核,并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县局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内容把关、保密审核。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全局干部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进广大干部的沟通学习交。

(五)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强化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检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以及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东丰县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及时公开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优化职责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2024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